(一)评分内容:该技术团队满足: 1.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1人,在满足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基础上进行以下评审,项目负责人不具相关最低学历,该项不得分): 1.1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在人社部备案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一级食品检验类(高级技师)证书的,得10%分数; 1.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在人社部备案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一级中式烹调类(高级技师)证书的,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huò】在人社部【bù】备案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一级健康【kāng】管理类(高级技师)证书的,得20%分数; 1.3具有市级或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单位颁发的“食品安全类”职称的,或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单位颁发的“食品安全总监”人员能力验证证书,得20%分。 本小项最高得50%分数。 2.总厨/厨师长(仅1人): 2.1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在人社部备案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一级中式烹调类(高级技师)证书的,得10%分数; 2.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在人社部备案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一级健康管【guǎn】理类(高级技师)证书的,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在人社部备案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三级营养配餐类(高级)或以上证书的,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在人社部备案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三【sān】级公共营养类(高级)或以上证书的【de】,得10%分数; 本小项最高得20%分数。 3.品控员(仅1人): 3.1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在人社部备【bèi】案的【de】第三方机构)颁发的一级农产品食品检验类(高级技师)证书的,得10%分数; 本小项最高得10%分 4.面点师主管(仅1人): 4.1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在人社部备案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一级中式面点类(高级【jí】技师【shī】)或以上证书的,得10%分数; 本小项最高得10%分 5.楼面主管(仅1人): 5.1具有市级或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单位颁发的“食品安全类”职称的,或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单位颁发的“食品安全总监”人员能力验证证书,得10%分数; 本小项最高得10%分数。 (二)评分依据: 1.以上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人处缴纳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政府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社保资料必须至少显示缴交养老保险信息,未显示该信息的该社保资料则不符合要求; 2.涉及到学历证明须提供证书扫描【miáo】件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de】,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得分的依据。海外留学(含港澳台)人员学历无【wú】法通过学信网站查询,应当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wù】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jié】图; 3.营养配餐类、烹调类、面点类、健康管理类、公共营养类、食品检验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http://zscx.osta.org.cn/);如是人社部备案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还需提供该第三方机构在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 (http://pjjg.osta.org.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如已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但尚未【wèi】能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的,还需提供发证机构在人社部备案的查询截图(http://pjjg.osta.org.cn/)及发证机构开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涉及到“食品安全类”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及职称管理系统的证书查询截图; 5.投标人提供食品安全总监证书扫描件和发证单位人员证书查询截图(http://www.cascoedu.org.cn/zscx/); 6.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均不得分。 |